总体框架对比。按食品安全标准及技术规范的框架看来,美国基本按食品产品的分类划分,其标准和技术规范按危害领域划分,其余国家亦类同。如欧洲和加拿大总体按食品中微化学性危害及微生物控制,食物营养和营养标签等领域分别由相应部门管理。澳大利亚新食品法典在第1章通用标准中也纳入了食品污染物、天然毒素限量、微生物限量、食品中维生素、添加剂、配料及营养标签和声称等内容。从框架上比较我国的食品标准体系与法典体系均包括规范、产品标准、基础标准三方面内容。在架构上和国外各国食品安全标准架构体系基本相同。
食品污染物安全标准比较。在国际上,食品法典委员会主要注重食品生产的过程控制,通过过程控制限制并降低污染物的水平,防止对食品造成危害。在管控模式上各国通过相关的检测及监测手段监测污染物从而掌握各污染物所带来危害的情况,通过制定食品污染物限量标准以控制食品污染危害。美国USDA每年均制定新的残留采样计划并公布残留监测数据,欧洲、澳大利亚、加拿大等国家具有食品污染物监测标准。
微生物的危害管控与卫生规范措施的比较。美国、欧洲等发达国家对食品加工、生产过程均制定了非常完善的良好生产规范及操作规范等,并且强制规定多类食品必须严格按照HACCP体系执行。澳新法典(澳新食品法典)的第3、4章对食品的加工过程具有严格的规定,要求澳大利亚及新西兰等国的食品生产企业必须符合Codex的HACCP概念的规定,而并不仅依赖于其终产品标准的管控。另外,食品微生物限量标准及导则在以加拿大为代表的其他国家也均以食品生产过程的控制为基础,并且要求食品加工、生产企业必须严格执行GMP和HACCP标准体系。